向纪委监委实名举报信和控告书都是反腐败的形式,但它们有一些不同之处:
1. 目的不同:举报信一般是指向纪委监委进行实名举报的信件,通常是个人举报需要调查违纪行为的事情,而控告书是一种法律文书,需要提交给人民检察院或法院,以起诉犯罪嫌疑人或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
2. 内容不同。举报信主要包括举报人的身份、举报事实、证据等,通常是对违纪行为的单方面陈述;而控告书需要包括详细证明犯罪嫌疑人或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的所犯罪行以及他们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告书的证据要求更为详尽,要求掌握明确的证据,如还需要找人证实。
3. 处理方式不同。举报信通常是用来启动纪委监委的查处程序,一般会按照程序逐级上报,进行调查处理;控告书一般需要法院或公检法机关进行判决,进行法律的定罪和处罚。
综上所述,尽管举报信和控告书都是反腐败的形式,但它们的目的、内容和处理方式均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