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农合报销比例分为门诊报销比例和住院报销比例及大病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住院报销比例为:
1.辅助体检事项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