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参保人员补选产前检查选点手续,补选日期最早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至产前检查选点功能在系统上线(2023年2月24日)期间,在选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拿回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