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当地政府按规定为其提供参保缴费补贴,补贴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同一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补贴数额不变,个人按规定应履行的缴费义务不变。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参保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2%×补贴年限。补贴年限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已高于本标准的地方,应维持原补贴标准,不得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