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银行2月12日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管理,经协商一致,公司股东杭州市财政局与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分别签署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书》,声明解除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明确自《关于杭州银行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书》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杭州市财政局与其原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再合并计算,杭州市财政局持有公司股份7.03亿股,持股比例为11.86%。
八家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杭州市财政局,持股比例为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