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二、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三、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