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婚前财产,除非能证明该宅基地使用权在婚前已经取得。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个人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当成员死亡而该户还有其他成员时,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此时宅基地仍归户内成员共同使用。如果宅基地上已建房,因房产存在继承,所以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就转化为房屋继承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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