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具备办学资质,并且不能将自己的资质授权给其他机构。这是因为,办学资质是培训机构合法办学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培训机构教学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如果一个培训机构将自己的资质授权给其他机构,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会给被授权的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因此,培训机构必须自己持有办学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培训业务。如果其他机构想要开展相同的培训业务,必须自己申请办学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这样可以确保每个培训机构都具备合法资质,保障了培训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