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所有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定期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1、注意近效期的药品,凡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2、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3、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其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