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定扣除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包括了新增的专项扣除。根据新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实际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个人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从而降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负。
此外,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在每月的扣缴申报中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用于减少当月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金额。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纳税人可以获得更多的个税优惠,提高个人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