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结果。
第一,通过法院,最终就是由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向你追回欠款,这个就是完完全全按照法律流程来的,法院是不会有催收电话的,法院只会有法律文书通知你,告知你,并且执行你。走到了法院这一步,就是要求你还款,如果还不了的话,原告就会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你的账户,财产,比如说银行卡,里面的钱全部冻结,只进不出,然后,把你的钱划扣到法院的账户,再给原告,这个是强制性执行的,你没办法阻止的,你只能坐等被划扣,直到还清为止。还有,就是限制高消费,主要表现在,飞机,高铁,全部不能坐,动车二等座以上不能坐,等等,限制的是你的身份证,所以,使用你的身份证,这些都是不行的。也是直到你还清之后才能解除。如果原告申请拘留你,正常来说,一年可以拘留两次,一次最多15天,也就是一年有一个月你是失去自由的。
第二,原告当做坏账处理,金额太小不予以追究,也就是说不要你还了,也不催收你了,就这样了,但是,这样的话,你不要以为皆大欢喜了,你的征信记录永远都在,只要你还欠着,一辈子都在,征信的影响不过多解释,大家随便都能查到,如果原告不找你了,但是你如果想要消除征信的话,你还是得要主动联系还款,还完之后五年,可以恢复征信,如果不还,就是一辈子跟着你,这个污点抹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