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交通事故伤残8级的赔偿标准,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
每个医疗护理周期最高赔偿限额从2018年9月1日起调整为:
一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22120元调整为26600元
二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19410元调整为21660元
三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16150元调整为18960元
四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12860元调整为14720元
五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9260元调整为11460元
六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6560元调整为8860元
七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4140元调整为5570元
八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2620元调整为3970元
护理费赔偿
每个医疗护理周期最高赔偿限额从2018年9月1日起调整为:
一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120元调整为150元
二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90元调整为100元
三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60元调整为80元
四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30元调整为50元
五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20元调整为30元
六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10元调整为20元
七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5元调整为10元
八级伤残:每人每天最高赔偿限额由2.5元调整为3.5元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每个医疗护理周期最高赔偿限额从2018年9月1日起调整为:
一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27200元调整为30500元
二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21660元调整为24860元
三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18960元调整为20260元
四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14720元调整为17260元
五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11460元调整为13160元
六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8860元调整为11160元
七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6560元调整为8360元
八级伤残: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由4140元调整为6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