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可以。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预备党员档案可以调回户籍所在地且工作满一年的乡镇。
2.同时,预备党员应当按照组织的安排和要求满足各项条件,符合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调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是合理的安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