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数。
根据企业实际退运分为以下情况:
情况1:若该关单是全部退运,则“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中要填写全部的“出口数量”,且“出口数量”为“退运数量”;
情况2:若该关单是部分退运,则“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中“退运数量”不为“出口数量”,需填写的是实际退运部分的数量,但不得大于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数量;
情况3:若业务类型中选择修改报关单或者撤销报关单时,退运数量默认为0。
数量应按照退税率文库中的计量单位所对应的数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