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不让补交。
因为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在缴费截止期后,1年内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但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再补缴未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因此,2021年12月31日是截止补缴社保费的最后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2015年1月1日之前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在此次补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