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2.
严格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严禁以个人名义承包或经营食堂,严禁学校食堂层层转包,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
3.
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4.
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