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如下:
1、房产出售的委托公证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法进行委托。认定一个人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十分严肃的,应该由法院认定公民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老人卖房时有委托自己子女晚辈的,也有委托中介的,甚至有时候子女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