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高级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以下奖项者:省、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 3 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省专利奖二等奖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入选下列人才计划的:“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才;省 会计领军人才;长沙市“3635”计划除领军人才以外人选;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部学术委员会、省部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省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市技能大师;省技术能手;省技能大赛“十行状元”。
6.长沙市大中型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总经理级经营管理人才;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长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长保险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 5 年以上者。
7.在本企业工作 3 年以上、担任省市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博士,或作为核心成员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的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