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总公司欠款能否将分公司列为被告
时间:2025-04-09 11:38:57
答案

不能

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是否能够将分公司列为被告以追索欠款,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根据该法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即总公司)承担。基于此,当分公司所欠债务实际属于总公司的债务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直接向总公司追索该笔债务。

因此,若分公司所负债务实际上是总公司的债务,您不能将分公司单独列为被告进行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将总公司作为被告来提起诉讼,因为只有总公司才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诉讼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存在疑问或需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推荐
Copyright © 2025 还好知识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