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过渡性调节金是指在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中人",按一定比例计发。
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5年以前退休的是在历年养老金调整中考虑进去的,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