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广东地区自愿离职的人员一般不能领取失业补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被迫辞职、受到不正当待遇或工作环境不安全等,经劳动监察部门认定为合理的离职原因,才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补贴的条件。因此,对于广东自动离职的人员来说,领取失业补贴的可能性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