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在参保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以下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
(3)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出账后直接拨付到参保单位对公账户。
领取标准:
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护理假天数
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2018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