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和应急局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分工如下:
工信局主要负责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
1. 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2.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政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3. 按规定权限,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行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应急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包括:
1.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制定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2.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职责分工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