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毕业生已经就业,并且工作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档案可以发至所在单位进行管理。
如果毕业生已经就业,但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选择将档案发至户籍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管理。
如果毕业生处于待业期,档案可发至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毕业生考研被录取,应及时进行档案调动,并将档案发至即将就读的学校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对于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对于在非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对于在超大城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只有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毕业生也可以选择用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市场托管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