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重
收到律师函的后果并不严重。律师函既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不会有任何后果。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和解,双方签订解决问题的协议。但如果忽略或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对方可能会起诉,只能积极回应诉讼。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只是一种警告。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可能是当事人为了获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加压力,鼓励对方主动求和;也可能是当事人对解决冲突失去信心而发出的诉讼警告。当然,也可能包括当事人或律师互相探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律师函只代表声明的作用,并不代表法院的认可。委托人和律师利用权力伪造、向受害人伪造律师函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受害人收到威胁、威胁、损失等的,应当报警,追究委托人、律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