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
2023年包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2023年居民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持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建国前老党员全额资助参保;
城乡低保对象、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标准为114元;
脱贫人口中属于“四不摘”要求的人员、不在医疗救助资助范围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90元。
3.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城乡居民、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在校在园生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