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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工伤眼睛七级伤残赔偿细则
时间:2025-04-08 23:40:43
答案

浙江宁波工伤七级伤残赔偿的具体细则如下:

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医疗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5% 确定,大概每天 20 元。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食宿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在停工留薪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 10 个月。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职工的具体工资、伤残等级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计算。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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