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出具的第三人写的收条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其真实性。如果第三人能出庭作证并证明其签字或手写内容的真实性,那么收条就具备了较高的证据效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对相关时间、地点和交易内容的证据等多方面证明其真实性,如录音、短信、邮件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证据可能存在证据链断裂、伪造等问题,需要审查其真实性并严格遵守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