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深圳医保参保人,自行到广东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到窗口申请报销。如果就医的医疗机构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可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深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详见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办事指南(网页链接:http://hsa.sz.gov.cn/zwfw/bszn/ylbx/ylfybx/)。
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业务,可以到深圳市内已承接医保业务的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也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申请办理:1.电脑端:打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政务服务→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建议点击“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扫脸认证登录)→医疗保险→申请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阅读提示并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2.移动端:手机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输入账号密码或人脸识别登录→申请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阅读提示并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参保人通过以上任一种方式申请预审核通过后,按照收到的短信指引邮寄纸质报销材料到指定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