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弘期和后弘期是藏传佛教发展的两个重要阶段。
前弘期始于公元7世纪中叶松赞干布时期,止于公元9世纪墀祖德赞末年,约二百余年。这个阶段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时期:
- 松赞干布(629-650在位)时为初兴时期: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墀尊、唐文成二公主,并为她们带去的佛像分建大昭寺、小昭寺。此时,虽然翻译了少量经典,但未建立僧伽。
- 墀德祖赞(704-755在位)时为建树时期:墀德祖赞娶唐金城公主,建寺庙,汉地佛教由此传入,西域、中亚大批佛教僧徒流入吐蕃。他晚年更派桑希等从汉地取回大量经典。墀德祖赞死后,苯教大臣发动第一次禁佛,汉、尼泊尔等地僧徒被驱逐,寺庙被拆毁。后墀松德赞(755-797在位)亲政,又兴佛教。他从印度请来寂护、莲花生,建桑耶寺,建立僧伽制度,翻译经典;召集佛教徒与苯教徒辩论,灭苯兴佛;举行汉僧与印僧辩论,裁定不得推行汉地禅师的顿悟思想,而应持守龙树之见解。墀松德赞后历牟尼赞普、墀德松赞两代。
- 墀祖德赞(815-838在位)时为发扬时期:此时编辑梵藏辞汇,校订经典,编定三大译经目录。规定“七户养僧”,僧人参与吐蕃国政,对侮辱三宝者处以重刑,佛教势力达到高峰。至朗达玛(838-842在位)继位,于唐会昌元年(841)大事灭佛,很多佛教徒逃往安多、康巴、阿里地区弘扬佛法,而在卫藏地区佛教几被灭尽,前弘期至此终结。
后弘期始于10世纪末,由于师徒传承、教义侧重、修习方式、立教地区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派别,主要有宁玛、噶当、噶举、萨迦、格鲁等派。13世纪后期,各教派互争权势,在元朝扶植下,萨迦派的上层喇嘛开始掌握西藏地方政权。15世纪初,宗喀巴进行宗教“改革”,创立格鲁派。17世纪中叶开始,格鲁派在清朝扶植下掌握西藏政教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