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报销政策
1.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2.
(三)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赔付,年度最高赔付限额累计为40万元。也就是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相加,年度累计可达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