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如下:五级为9.5万元,六级为8.5万元,七级为4.5万元,八级为3.5万元,九级为2.5万元,十级为1.5万元。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下,会有额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此外,在计算总赔偿金额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