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了。
潍坊市进一步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2024年1月起,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保持不变,2024年1月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其中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全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全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月起,可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7%或8%,9%或10%缴纳医疗保险费。